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差別待遇


我想這不管在什麼公司,都會有這樣的情況,
除了同工不同酬外,正職和派遣又再差一大截。


今天派遣的同事去參加了他們派遣公司的座談會,
他們公司換了名稱,可是換湯不換藥,
裡面的人還是一樣,但是以後就沒有特休,
勞基法規定,工作滿一年得有七天特別休假,
但是派遣不算年資,簽的又是一年約,
滿一年後又得重簽,一切重頭再來,那永遠也沒有特別休假,
這真的是很過份。


勞務派遣就不是人嗎?
儘管我是正職,我還是覺得很不公平。


另外就是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不敬業、不負責、
甚至每天閒閒沒事做,即使接了案子也不是他在做,
卻每月坐領高薪,最高的甚至是我薪水將近四倍,
國營事業就是有這種弊病,
因為要砍人太難了。


不過我想一定會有人說,如果換成是我也會是一樣,
或許吧!但至少人都要有可恥之心,
我不是一個可以不管別人對我看法的人,
尤其是在事業上的狀況。


但我現在卻深深覺得我做的和我得到的不成比例,
可是公司的制度還是沒什麼改變的傾向,
這一點真的讓我很無奈跟灰心,
我不曉得主管給我很多事情的目的是什麼?
是相信我?重用我?還是只是因為他叫不動老的,只好叫年輕的,
但是沒有實質的報酬,真的讓人感覺不到動力。


最近真的很灰心。


我想,我真的該再好好想一下換個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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