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解釋

通常產生誤會時最需要的就是解釋。
這是一個很好用的詞。

但如果對方連你的一字一句都聽不下去,有著既定的成見,
那儘管解釋再多,也是沒用的,
因為對方根本不想聽,
而不想聽,當然更不可能接受了。

這就是難解的為什麼。
儘管沒有關係了、沒有聯繫了,但我仍是不喜歡被誤解的感覺。

更甚的,是怎樣的一回事所造成的誤解,我也根本不知道。
也不知是如何認定。

算吧!既然我連是怎樣的一回事都不知道了,
要誤解就誤解吧!

人生在世,做任何事最重要的就是要對得起天地良心。
既然沒有就是沒有,
那這被誤會的難受感覺,就隨它吧..

也既然根本已有成見,
也不用說什麼「我對不起你」的話了,
因為那根本只是口頭上而已,不是真心,
心裡真正想的或許是反過來的情況,

人,別執著無謂的高傲、過度自尊和面子,以及不滿足,
終會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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